國防大學一名已婚柯姓男教師外遇另名單身的林姓女子,2011年起柯妻雖3度捉姦,2人都因罪證不足而獲不起訴,但柯妻不死心,其中一案向高檢署聲請再議成功,全案發回新北檢重新偵查後終於起訴,2人辯稱僅用按摩棒愛撫,但新北地院認定2人關係曖昧,又在摩鐵幽會半天,辯稱沒嘿咻難以採信,昨依通姦罪各判刑3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。

 

柯妻表示婚後育有3名小孩,2011年6月丈夫卻跑去林女新店住處同居,隔年4月9日凌晨,她前往捉姦,林女開門時雖有穿上衣,但下半身僅穿內褲,她憤而提告,不料台北地檢署認定事證不足,將2人不起訴。


2013年6月26日柯男告訴妻子要去嘉義出差3天,卻帶情趣按摩棒開車北上,和林女住進三峽一家摩鐵,隔天中午,柯妻在徵信業者陪同下前往摩鐵捉姦,在房間內扣到沾有柯男精液的衛生紙團,並在車內副駕駛座置物箱找到混有兩人DNA的按摩棒。


不過檢方仍因柯男堅稱僅使用按摩棒愛撫林女及自行手淫,認定柯妻未捉姦在床,再度將2人不起訴


2014年2月底,柯妻再逮到2人投宿屏東車城四重溪一間溫泉民宿,柯男仍辯稱只用性器官磨蹭林女大腿,第3度獲檢方不起訴。


不過,柯妻不服檢方真查結果,針對柯男、林女第2次遭捉姦案聲請再議成功,高檢署認為不起訴理由有疑慮,發回新北地檢署重新偵查後,去年終於將2人起訴。

新北地院開庭,柯男仍堅稱在摩鐵內僅愛撫林女下體、磨蹭大腿,雖有想嘿咻,但林女拒絕,因此僅射精陰道口,用衛生紙擦拭。林女則稱喝醉才會在賓館休息,柯男碰她,立即被她推開,2人沒做愛。


不過,法官認為,柯男、林女交往早已逾越一般男女分際,柯男除騙妻出差,還帶著按摩棒開車北上,2人又在摩鐵相處至少12小時,辯稱僅磨蹭、沒嘿咻,不符合常理,難以讓人相信,昨判處2人有罪;全案仍可上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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