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的一家早餐店老闆去年7月帶女員工回家偷情,他的兒子在樓下發現女員工機車,直覺有異,急call母親捉姦,沒想到老闆妻趕回家敲門,老闆竟裝死不出聲,老闆妻急中生智,改請兒子佯稱要進房拿東西,老闆果真開門,老闆妻立刻衝進房活逮全身赤裸的女員工並怒告通姦,但新北地檢署查無2人上床的直接證據,將全案不起訴。
 
檢方查出,陳女(20多歲)從2010年起就在陳男(約40歲)經營的早餐店上班,後來陳男另開火鍋店,她也跟過去當員工,2人疑似日久生情,陳妻也懷疑他們暗通款曲,出庭時還向檢察官抱怨「老公很久沒碰我!」
 
起訴指出,去年7月初陳男在路上巧遇陳女,便約她隔天上午趁妻子在早餐店忙碌之際,到家裡來,隔天陳女果真赴約,不料陳男的兒子回家發現陳女的機車異常停在住家樓下,直覺陳女可能在屋內,隨即call母親回家捉姦。陳妻火速從早餐店趕回家,猛敲房門,陳男卻不出聲,陳妻急中生智,叫兒子敲門佯稱要進房拿東西,這招果然奏效,僅穿件內褲的陳男一開房門,陳妻立刻衝進房間掀開棉被,驚見陳女竟一絲不掛地躺在床上,因此怒告2人通姦。
 
不過陳男否認有嘿咻,辯稱他和陳女本來有親吻、愛撫,想要提槍上陣時,突然覺得「這樣不太好」而打消念頭,2人只是躺在床上睡覺。陳女也辯稱:「當時覺得有點熱,才沒有穿衣服就睡著。」
 
新北地檢署認為,即便2人裸體、衣衫不整,頂多證明他們過從甚密,但現場沒有發現保險套、精液等具體通姦證據,因此認定罪證不足,昨將全案不起訴。

 

 

有調查需求歡迎聯絡我(專辦外遇、徵信、債務、尋人等疑難雜症,歡迎聯絡)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阿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